適用舊制報稅者
應就出售房屋的獲利申報所得稅
(房屋所座落的土地,課土地增值稅不課所得稅)

所得下載時並不會帶出賣屋的所得
要自己算好輸入

怎麼算?先通過這個選擇題:

計算方式有 2 種:
(1) 自行列舉必要費用及成本(提示文件),依實際獲利報稅
參考這篇出售舊制屋,以實際獲利報稅(核實制)
(2) 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,依設算所得報稅
參考這篇出售舊制屋,以設算所得報稅(設算制)

談一些網路查不到的實務~
🤔二個方法是擇優適用嗎?
答:NO
  應依(1)實際獲利申報;若無法舉證成本,仍應依(2)設算所得作申報。

🤔我用(2)算起來比較省;又或者選(1)好麻煩不會算,我能假裝沒有資料,直接以(2)用設算所得來申報嗎?
申報時沒人管你啦,申報後就看命囉,若被國稅局選中要求解釋,仍可能要求應採(1)來申報。

🤔我不提出取得成本,國稅局怎麼能知道我的成本?
國稅局不難查,要不要出手而已

  • 房仲服務費發票等文件 (會計帳冊依法應保存5年)
  • 地政查得抵押設定,貸款機構有買賣契約 (私契)
  • 地政登記取得原因為繼承或受贈,有日期及當時移轉現值
  • 地政登記資料找出前手 (新屋問建商/二手屋問賣方)
  • 101年8月起就有實價登錄的資料

國稅局不用自己找,只要發函要求你提示買賣契約及金流,一招破解你的失憶症。
有時讓國稅局去調,還可能會調到不能看的秘密,一般人就全想起來囉。

🤔用設算報稅後被要求依實際獲利申報而補稅,會處罰嗎?
經驗中,國稅局對於查稅時有良好回應,沒有處罰,其他人的經驗亦是,
這讓誤採設算制申報的人放心不少。

🤔我能否不報,讓國稅局自己核定?
答:未申報,國稅局會先以(2)設算核定,但這算漏報喔,若不符合減免處罰標準會處罰。
  當然,即便國稅局先以(2)設算核定過,不代表之後不能改回以(1)核實認定,屆時漏報的金額更多。

還有我沒想到的問題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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