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樣才算無謀生能力?

稅客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image

用QA寫才有臨場感~
🤔出售大陸房產的利得是報海外所得嗎?
NO
依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24條 第1項:
臺灣地區人民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,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

稅客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出售舊制屋,不論採核實制設算制在出售高價房屋時,公式都要乘上房屋比例。
這篇就講房屋比例。

稅客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111年度基本生活費為19.6萬元/
來解釋一下:基本生活費 和 基本生活費差額
和報稅有關的是後者(差額)
但後者是根據前者算出來的
所以2個都要懂

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,維持每人生活的基本生活費不能課稅。
因此稅法該讓每戶按人頭算基本生活費總數不課稅。
但報稅時每戶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已經沒課稅了
若全部基本生活費金額沒有全扣足就讓你扣差額
扣足的人就沒差額
這就是差額的意思

稅客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Q1.匯兌損益要報稅嗎?是哪一類的所得?
財產交易所得,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中,適用累進稅率課稅。

稅客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image

這篇包括:
1.所得稅免稅額.扣除額.課稅級距
   退職所得一次/分年領取的課稅所得計算
   最低稅負使用的基本所得額免稅額
2.速算用的稅率表 (所得淨額 x 稅率 - 累進差額)
3.基本生活費

稅客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出售房產採新制(房地合一)或舊制之核實報稅者,雖然所得計算原理大不同,但都先有段:
賣價 – 取得成本 – 費用 – 額外負擔 的公式

稅客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出售新制屋(房地合一)及舊制屋
採核實報稅者看這篇出售舊制屋,想以實際獲利報稅(核實制),該如何做?
雖然所得計算原理大不同
但公式都要先算出 賣價 – 取得成本費用額外負擔 的總所得

稅客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適用舊制報稅者
應就出售房屋的獲利申報所得稅
(房屋所座落的土地,課土地增值稅不課所得稅)

稅客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寫過出售舊制屋,要怎麼申報所得稅 ?
設算請看這篇出售舊制屋算不出實際獲利,仍須設算獲利申報所得稅

稅客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前一篇提到出售舊制屋,如何申報所得稅?
所得計算2種方法:(1)核實制 和 (2)設算制
核實制看出售舊制屋,以實際獲利報稅(核實制)怎麼做?

稅客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法條:
1.所得稅 第4條  以下各種所得,免納所得稅。
人身保險、勞工保險及軍、公、教保險之保險給付。

稅客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Blog Stats
⚠️

成人內容提醒
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
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