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有個櫃台化作業要點

簡單且文件齊備的案件
臨櫃申報可以當場核定 (超級快)
(不然收件數天後才派案,承辦人員拿到再慢慢審核)

108/12/1起,櫃台化也可以跨區
進化成 跨區(送件)臨櫃申報(當場審核)

但符合條件才可以:

✅遺產總額:
≦2,500萬元,且未申報不計入遺產總額財產(汽、機車除外)。

✅財產種類及限額:
僅1)不動產、2)現金及存款、3)上市(櫃)及興櫃的有價證券、4)未上市(櫃)且非興櫃公司股份及有限公司出資額之個別投資面額<500萬元、5)汽(機)車、(6)死亡前2年內贈與。

✅扣除額:
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扣除額、身心障礙扣除額、農地農用扣除額、喪葬費扣除額。
金融機構之未償債務≦500萬元。
應納未納稅捐≦500萬元。
公共設施保留地每筆土地公告現值≦500萬元。

✡不適用的:
1.逾期申報、代位申報、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申報、涉訟案件。
2.亡者屬非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及非外國人、因公死亡加倍計算免稅額等特殊案件。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不能跨區報,那上哪裡報?
1.回亡者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。
2.亡者沒戶籍(外國人及非經常居住境內的國人),向台北國稅局總局申報。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我有個問題……
保險金是要寫入「不計入遺產總額」
那不就都不能跨區申報? 😲😲😲

 

 


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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