扣除額中有關20歲的項目,有「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」和「扶養親屬扣除額」二項
遺贈稅法三讀的條文已將「20歲」改為「18歲」,惟自112年元旦起實施(與民法同步)
110、111年的遺產稅案件仍適用「20歲」的規定喔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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